发布日期:2018.03.28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增速加快,生活垃圾产生量不断攀升,每年产生约1.7亿吨城市垃圾和6500万吨左右的县城垃圾,与此同时各级政府与人民群众对于垃圾处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我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就此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以下简称《条件》),《条件》中提出的要求、亮明的观点无不明确透露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将更加严格,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必须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行业发展从“量”到“质”的号角已经吹响。
《条件》鼓励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地改建或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项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用水政策并降低新鲜水用量,最大限度减少使用地表水和地下水,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中水,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以上内容,充分说明国家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要求,不仅仅是简单的无害化、减量化,还应综合考虑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利用。对于环保项目的实际运行效果,节能降耗正在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
除此之外,《条件》强调,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采取高效废气污染控制措施,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路线,鼓励配套建设二噁英等深度净化装置;安全处置和利用固体废物,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焚烧炉渣和除尘设备收集的焚烧飞灰应当分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理处置。
在某知名网站上,一位从事环保行业的网友表示,很多环保项目仅是把污染物进行了转移,或从气转水,或从水转土,因此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迷茫:环保环保,到底是保护环境还是生产二次污染?《条件》对于烟气及固体废物处置提出的要求,相信能解决这位网友的困惑——二次污染可能存在,但存在未必合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必须对二次污染说不。
仔细阅读《条件》全文,虽然篇幅不长,但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要求处处皆有,生态环境部对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期望跃然纸上。要求严、期望高,类似项目在建设及运营时必须紧握创新发展、严格自律的大旗。
能够满足《条件》各项要求的焚烧发电项目——辛集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以下简称辛集项目),已经伫立在中华大地之上。在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方面,该项目采用的污泥深度脱水系统排水清洁,可通过多种途径对外排水进行再次利用,节约大量水资源;经过多步骤处理制成的污泥生物质燃料,具有热值高、可自主燃烧的特点,焚烧发电时不需添加煤或其他助燃剂,将污泥变成了一座城市矿山。在可预见的未来,污泥的产生难以杜绝,这座矿山也将随之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造福千家万户。
在杜绝二次污染方面,该项目也有上佳表现。搭配的AO干法脱硫脱硝协同系统,可以做到SO2、NOX的近零排放,同时还具有脱除汞、二噁英及VOCs的能力,不消耗水也不产生废水,污染由土转气、由气转水的路径就此被切断;生物质燃料制作及焚烧过程中采用的先进工艺可极大减少焚烧飞灰的产生量,少量炉渣则被制作为建材加以利用,残余的重金属完全被固化其中,土壤、地下水的二次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一方面,垃圾焚烧项目大批上马,“垃圾围城”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与缓解;另一方面,部分垃圾焚烧项目能耗巨大、二次污染严重,导致环保罚款、居民投诉的新闻屡见报端,被很多人视为难以打破的魔咒。现在,不管是从国家出台的最新政策,还是从上文提到的全球最大污泥焚烧发电项目之中,我们已经知道,一个真正负责任、有成效、创未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到底该是个什么样子。
我们衷心的希望,今后有越来越多的、类似辛集项目的优秀环保案例能够不断地涌现在祖国的万水千山,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使我们国家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祖国大地上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